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28 1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监督;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各处室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政府信息,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完善制度体系。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从建章立制、强化职责入手,制定了“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手册”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

(三)重视宣传交流。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在局务会、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上多次学习贯彻《条例》,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营造人人关注信息公开工作、人人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丰富政府网站、宣传栏(屏)、内部刊物和行业信息、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开途径。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突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拓展新渠道,将电子显示屏和传统宣传栏相结合,实时更新内容,方便来访群众查询。发挥《安徽通信业》、《安徽通信行业信息》等内部刊物作用,及时发布行业相关信息。建立新闻媒体合作机制和重大新闻通报机制,及时向社会报道安徽省通信行业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条。内容涉及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行业管理动态和公告、局领导成员、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0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0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3项,“申请内容不明确”1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一是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相对不够细致;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梳理完善。

为此,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决策民主、推动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营造通信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加大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严格保密审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层层把关,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

(四)强化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评范围,着力构建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工、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