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副局长杨小平任组长,机关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监督,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张澍泽兼任,并明确了办公室1名同志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每个业务处室都明确了1位处室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政府信息,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一)认真学习、调研。我局先后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开展学习和调研。
(二)开展集中培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培训班,对各业务处室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三)广泛宣传《条例》。2009年以来,多次在局务会、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上学习传达贯彻《条例》,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向各业务处室配发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的登陆名和密码,从而使各业务处室可以使用统一软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二)强化指导督查。建立健全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以来,没有发生对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推诿、拖延或应公开不予公开的问题,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的工作局面。
(一)完成主动公开。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公开渠道,把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以及有关电信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公开。编印《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内容涉及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简介、有关群众办事和行政审批等13大类相关内容。通过《安徽电信业》杂志、《安徽省通信行业信息》简报、省内主要电信运营企业座谈会等渠道,公开当年全省电信业发展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开电信监管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业发展、执法监督、重大工作进展以及我局在电信监管方面的主要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2009年,我局做到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编制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书格式文本、办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推进网上申请公开,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的网上下载服务,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形,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时,做好事先沟通和确认;当公开事项包含有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时,做到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严格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制定了“上网信息公布审批单”,严格保密审查程序。
(四)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对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审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审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公开其审批条件、程序、时限,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各项行政审批均不向申请人收费,并在局办公会上研究审定,确保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
(五)推进人事公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等措施,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对新任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进行公示。我局及直属单位均按要求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时公开,在局机关七楼办公场所制定了专门的收费公示牌,并按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
(六)加强对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社会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制定《安徽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社会公共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九个方面将公共信息在一定范围内或向社会全面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zwgk.gov.cn/xxgkweb/unit.aspx?unit=OA067),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共四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简介”、“局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安徽省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有关事项及办理情况”、“安徽省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安徽省通信管理局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共九个子栏目。初步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我局还在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右上角),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并已经对局网站进行改版和升级,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同时,将相关信息同步到局网站上。
(三)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立专门的接待室,编印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配置了触摸屏、复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四)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局在办公地点设置电子触摸屏和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扩大《安徽通信业》杂志发放范围,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009年,我局共发布信息93条。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7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3个工作日,最长需要5个工作日。
深化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个别部门思想不够重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创新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1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电信监管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高监管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大力提高通信行业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决策民主、推动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营造通信行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是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公共企业单位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使办事公开成为公共企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真正立足于服务广大电信用户。
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
四是继续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探索实施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继续强化监督检查,防止搞形式主义,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