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联网平台网络安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车联网平台运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联网平台网络安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25〕935号)有关要求,切实强化车联网领域网络安全管理,提升我省车联网平台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车联网平台网络安全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扩大车联网平台备案范围。各企业应按照“应备尽备、能备尽备”原则,通过全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平台 (https://www.iovsec.org.cn/)进行备案,备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类型:车辆监控管理平台、在线升级服务(OTA)平台、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自动驾驶云平台、汽车网络安全运营平台(VSOC)、车联网卡管理平台。其中,新建的车联网平台应于上线运行30日内提交备案申请。
(二)做好已备案平台信息更新。已完成备案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每年3月10日前通过全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平台完成上一年度车联网平台备案信息更新确认,包括平台注销、新增及关键信息变更等情况。
(三)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分级防护。各企业应部署与车联网平台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于10月31日前通过全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提交测评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车联网平台网络安全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协同,积极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快工作落实。各企业对符合要求的平台尽快完成备案,做到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动态更新备案数据。每年6月底前,我局将通过远程检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备案信息开展全面复查核验。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企业要以防范化解车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问题为导向,加强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建设,持续提升车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551-65680793
技术支持:15110027185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