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皖有关单位,省内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要求, 现将2024年度全省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通信、计算机、互联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二)中央驻皖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的,应由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复核备案后方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4年度全省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3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申报2024年度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27日,用人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入口: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在页面右上方“帮助中心”里下载。
3.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者本人签字)、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育、年度考核(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上传材料若有涉密内容,务必进行脱密处理。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单位公示证明》(附件2)、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及《XX单位2024年度申报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附件3,excel版)。
5.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对获得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
6. 申报的能力条件要提供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需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后上传。
7.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对应的页面(每页签署自己的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8.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
(二)上传委托评审函
各有关单位要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向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省属单位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打印后由省直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汇总盖章后上传系统;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打印,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上传系统。上述委托评审函中均含本市或本系统所有申报人员。
(三)评审缴费
申报材料经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可转账至安徽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账号:7326 8101 8260 0016 045,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庐阳支行(申报人需关注自己的审报流程,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每人3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审核把关。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规范、整洁。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按规定予以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核准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其任职年限扣除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后累计计算。202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四)抓好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全部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选修科目,或达不到年度规定的学时,申报职称不予受理。
(五)职称转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现任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通信工程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申请转评人员,应出具岗位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5680792。
附件3:XX单位2024年度申报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xls
2024年9月25日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