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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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须知

温馨提示

保密提醒:不允许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留言。

一、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便于您提交有关申请,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我局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栏目是为了方便广大用户向我局反映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他相关主体涉嫌违反电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线索、请求依法查处的行为,请按照提示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上传身份证照片等信息。请使用您个人登记的实名手机号完成验证,手机号通过验证后将作为该申请事项的唯一联系电话,不支持更改。因提供虚假姓名、错误号码、虚假身份证明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委托他人代为举报的,应当提供举报人和被委托人的真实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相关证件照片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举报人和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三)您填写的内容应当符合格式要求,力求简明扼要、事实清楚、客观公正。请清晰完整地填写在线申请表单,注意带“*”项目为必填项。请务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有关答复意见无法及时送达,后果自负。

(四)您的来信我们会及时按规定办理,在此期间请不要就同一问题反复提交。

(五)完成在线提交不视同于我局受理有关申请。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来信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与我局管理职能无关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将不予回复。

(六)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注意文明用语,不得使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语,不得发布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出现造谣、侮辱、诽谤、攻击他人等行为的,申请人需承担一切因此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七)凡在线提交成功,即视同申请人已全部阅读并理解认可所有须知内容。

二、有关问题办理途径的温馨提示

(一)如您有关于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咨询并提出建议,请点击“局长信箱”进行反映。

(二)如您有关于电信服务质量、资费争议类事项,请点击“12300 电信用户申诉”直接提出申诉。

(三)如您有关于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类事项,请点击“1232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四)如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类事项,请点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

(五)如您有涉及信访的诉求,可通过我局“网上信访”反映。

(六)涉及网络交易纠纷、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欺诈性商业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财产安全、版权等 问题,请您向 12315、12318、12363 等平台投诉。

(七)对于上当受骗、个人信息被窃取等涉及您直接利益的问题,请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有关咨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 ICP 备案有关情况,请登录首页“办事服务”栏目进行查询亦可拨打相关业务处室电话。

提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