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2022年第4季度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00:00
相关码号使用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51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的规定,请相关码号使用单位按照收费标准缴存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应缴费用及缴款码详见附件。
另根据《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规定,2022年四季度电信网码号占用费可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请相关码号使用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