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互联网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1〕165号)要求,为推动我省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问题
(一)扰乱竞争秩序
1.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企业服务或产品的网址链接实施屏蔽等不兼容行为。
2.妨碍、破坏其他互联网企业服务或产品的正常安装、运行等恶意干扰行为。
(二)侵害用户权益
3.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启动弹窗信息页面未提供显著、有效的关闭或跳过功能,或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跳转至其他页面。
4.未征得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或未向用户明确列出第三方主体身份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及个人信息种类等;提供个性化推荐服务时,未提供显著、便捷、有效的关闭个性化推荐服务的选项。
(三)威胁数据安全
5.在用户数据收集、传输、存储等环节,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数据时,未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安全评估、日志审计等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四)违反资质和资源管理规定
7.违规建设经营通信传输设施等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使用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主体提供的通信传输设施服务和带宽、电路等网络接入资源;违反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相关规定和守法合规经营承诺。
8.互联网协议地址、域名等资源使用方式不符合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未切实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等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监管。针对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重点整治问题典型违规场景清单,建立省内首批20家互联网企业清单进行重点督导(详见附件1、2)。
(二)开展合规自查。互联网企业对照重点整治问题典型违规场景清单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受重点督导的互联网企业应按照要求向我局提交自查报告。
(三)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通过实地检查、拨测检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互联网企业合规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对重点督导的互联网企业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强化执法问责。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我局依法采取下架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停止网络接入、行政处罚和纳入行业信用管理等处理措施。受重点督导的互联网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从严处置。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1年9月底前)。各互联网企业针对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规范工作,受重点督导的互联网企业按照应要求提交自查规范报告。
(二)合规检查(2021年10月底前)。我局根据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和问题线索,对重点督导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合规检查。
(三)检查整改(2021年11月底前)。我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执法问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指派专人负责,全面梳理自身业务合规经营情况,对照重点整治问题逐一自查规范,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1.重点整治问题的典型违规场景.docx
2.安徽省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docx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