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6 17:04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对10个使用主体正常申请停用、超过规定期限使用的电信网码号进行收回。为保护用户合法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4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51-65680797。